7月份,县联动指挥中心受理县长热线件,正在处理中2件;受理县长信箱投诉61件,办结58件,正在处理中3件;受理市长热线件;受理市长信箱8件,办结8件;受理市长热线件。
我是乡镇食物站的下岗员工,现户口在石门县宝峰开发区,2012年离婚,且有一女儿在读研究生,离婚后就一向在石门打零工为生,长时间寄住在中渡社区我弟家,我爸妈长时间也寓居在此,诸多不便,我从2014年就开端请求公租房,总算在2018年经过审阅并公示获得了石门县公租房(租借补助)资历,但毕竟没有公租房(什物配租)便利,期望领导帮我及女儿处理最基本的住宅问题,谢谢!
1、依据《石门县公共租借住宅并轨运转办理试行定见》(石政发〔2016〕20号)文件规则,原粮食、供销、食物等乡镇站办所改制后的非农员工,可申报公租房,一致按发放租借补助的保证方法施行保证。
2.、进城打工农人或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公租房,需到达以下条件:有安稳作业,并供给与企业签定的正式合同,两险一金(社保、医保、住宅公积金),经过审阅后一致施行公租房租借补助保证,不进行什物配租。
3.、2018年下半年来信人请求公租房,经过“三审两公示”程序,县住保办审阅以为其契合公租房保证条件,已于2018年年末将其归入轮候保证库,2019年将对其施行公租房租借补助保证。
4、来信人户籍于2019年6月27日从太平镇转至宝峰大街,依照《石门县公共租借住宅并轨运转办理试行定见》(石政发﹝2016﹞20)文件,以及《石门公共租借住宅办理施行细则》有关“申报人需接连作业或寓居两年以上”的规则。因而,来信人现在只能作为我县乡镇原供销、粮食体系等站办所改制员工申报公租房租借补助,暂不具有乡镇籍居民申报公租房什物配租的资历。
我是南北镇***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儿子本年18岁,是独子。在儿子出世后,我活跃做出呼应党的召唤,计划生育,只生一子,但由于种种原因,一向未处理独生子女证。我忧虑我60岁后因无独生子女证,不能收取国家的独生子女费,请问现在能够补办独生子女证吗?需向哪个部分请求?要阐明材料?谢谢 !
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2016批改),第三章生育调理,第十四条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规则,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补办独生子女证。原确属独生子女的,依照同期方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