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保障我市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作,维护公民网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六安市委网信办)开展第一届六安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体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三)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涉密资质,在安徽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验测试设备、设施等,在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发现、应急处置等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优势。
(四)在安徽省内具有稳定网络安全技术和服务团队,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至少5人具备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资质,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在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发现、应急处置等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优势。
按照“自愿、公益、透明、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程序最重要的包含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确定名单等环节。
(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1年9月1日至15日,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提交材料。2021年9月20日前,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六安市委网信办。
(三)初步审查。六安市委网信办收集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遴选合乎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25日前形成初审名单。
(四)确定名单。2021年9月30日前,六安市委网信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拟入选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名单,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入选单位“六安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填报“六安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五份,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为“申报公司名称-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纸质版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盖章,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六安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与信息化发展科负责技术支撑单位日常协调联络与服务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应积极努力配合做好网络安全信息报送、检查、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公益性的服务,六安市委网信办定期对技术支撑单位服务开展情况做评估,对表现突出服务优秀的技术支撑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
(三)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所提供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发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但因商业目的等原因未及时上报处置的、违反与被服务单位的保密协议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上述等情况一经发生,将在全市通报取消技术支撑单位称号,并依据法律和法规追究相关责任。